《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施行日期是什么时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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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是2008年6月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是在2008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二)非法持有*的;

(三)非法种植*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

(七)向他人提供*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6: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

答案:C、2008年6月1日

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七十九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6:55

C 2008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6:56

2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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