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了员工守则,半年不可职工,否则扣半个月工资。但工作一个多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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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守则中签订的半年不可辞职不合法,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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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但是你也没办法

热心网友

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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