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两个著名纳粹分子,急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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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林,纳粹德国的第二号要人,德国进行侵略战争的元凶之一。他既是德国法西政治、经济与军事的首脑,也是制定奴役劳工计划、残杀犹太人和其他种族的主谋,因此,纽伦堡审判判定他是“仅次于希特勒而集全体被告罪恶活动之大成的人物”。13年1月12日生于罗森海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空军上尉,任飞行中队长,得过最高战功勋章。战后在丹麦任民航试飞员。1921年学习国民经济和历史学。1921年与A.希特勒相识。1922年加入纳粹党,希特勒委以整编和领导冲锋队重任。1923年参加希特勒,失败后逃往奥地利。1927年回国,参加纳粹党竞选活动。1928年为国会议员。1932年任国会议长。1933年任不管,航空总监、普鲁士总理、内政、狩猎,利用国会纵火案党人和反法西斯主义者。建立国家秘密(盖世太保)和集中营。1935年兼任航空和林业。1936年任扩军备战的“四年计划”的全权总代表。1938年获陆军元帅称号,1939年被希特勒立为继任人,1940年获德国元帅称号。戈林是纳粹党的主要领导人,纳粹法西斯国家的重要设计者,第三帝国建立空军、重整军备和实行战时经济的主要主持人。他多次充当希特勒的巡回大使,利用职权搜刮犹太人的财产,并大肆掠夺被占领国家的财富和艺术珍品。战争末期试图取代希特勒与同盟国谈判,1945年4月被希特勒撤职。同年 5月8日被美军俘获。1946年10月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刑前于10月15日在纽伦堡服毒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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