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的性质一样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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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A                            如何区别劳动仲裁和诉讼?


  作为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到人民。当然,2008年5月1日之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终审,不得再起诉到人民,所以情况又会有所差别。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处理方式上,有所差别。劳动仲裁: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但在制度设计上,劳动仲裁应当更快捷,因为其程序更简便,时间比较短,不像必须经过一道道的程序。

  二、审案水平,有所差距。劳动仲裁员:虽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但法律水准上一般略逊于法官,其审案有时过于关注细枝末节,未必是案情的真正焦点;法官:经过严格考试、训练,深谙法律,审案时直接针对焦点问题,断案麻利。当然,不同人的差别是巨大的,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地方,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反而更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三、举证的严格程度,要求不同。劳动仲裁:一般接受当庭举证、甚至庭后补交证据;: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否则,除非是新证据(符合法律上“新证据”的要求),不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事实认定上,侧重点不同。劳动仲裁:以尽量调查,贴近客观事实为基础(所以举证即使过期,只要是事实,均会接受):效率与公正的结合,注重证据,以证据反映的“法律事实”为基础。

  二者最大的区别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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