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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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需要出庭的证人需要在举证期间向人民提出申请才能够出庭作证。一旦超过举证期的人民不再接受证据和证言的举证,证人出庭期间的费用有举证人垫付,最后由案件的败诉人承担案件的证人费用。 不可以,《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的认可,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指定举证期限。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向人民递交的证据和出庭的证人也必须保证公证、公开的原则,一旦出现伪造、诈骗、篡改的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我国的办案机关还将对办案过程中的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公平的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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