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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工伤医疗费用

来源:汇意旅游网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办理地点: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方式: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1、门诊/住院医疗费票据

2、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

5、《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交接(退单)表》

注意事项:

1、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材料的时间是否超过工伤发生时间30天。如果超过30天,也未进行延长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认定受理时间之前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受理时间之后的医疗费予以受理。

2、工伤医疗(康复)申报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康复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经审核符合治疗工伤的合理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各区社保中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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