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说白了,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