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保质期年限一般为2年或者5年,住宅保修期一般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的,其中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防渗漏等保质5年,供热、供冷系统保质2个采暖期、供冷期,也就是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装修工程等保质2年,其他项目的保质保修期限可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购房者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还要提醒你,别忘了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
(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根据上面几个不同的法律来看,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很复杂。我们举例来说,假设房屋于2002年1月1日竣工,而开发商于2003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交付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3年的低保修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3年。买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