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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物业费

2023-04-27 来源:汇意旅游网

1、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物业费是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的,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业费由开发商交,但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2、房屋出租,合同中注明物业费由租客缴纳

如果房子已经出租,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但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出租期间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且合同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物业费就由租客缴纳,同时,业主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那么业主就可以提出异议,并拒绝缴纳超过标准的物业费。

4、物业公司擅自提供的额外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就有权拒交额外增加的物业费。

拒交物业费的误区有哪些?

1、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因此,不管小区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业主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否则就算上诉,法院也将判居民败诉。

2、房屋质量不达标可拒交物业费

有些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玻璃破裂等为由拒交物管费,这是不正确的。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物业费的交纳则属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相互之间不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业主的该项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3、家中被盗可拒交物业费

这种情况,关键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看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就不能以家中被盗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只是一种服务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而不是保证或保险费。如果随意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无端责任,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就难以协调。业主受到损失时,应当合法、合理的去解决,不能一味要求物业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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