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等任意一种类型有当地农业户籍并且在当地居住,而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1、部分危房改造可获取补助
部分农村危房改造可获得危房改造补贴,补助对象主要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低收入贫困户等贫困人群,但危房补贴需鉴定危房等级,一般C、D级在补贴范围内,A、B级暂不在危房改造补贴范围内。
2、危房拆除需考虑安全性
农村危房拆除时,需考虑安全性,若是拆旧危房建造新危房,还需考虑房屋能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控制拆除重建的新房建设面积,若是按户进行分配,原则上1-3人户的的新建或翻建房屋的建筑面积需在40-60平左右。
3、提高房屋构件的刚度和稳定性
房屋的某些构件,其稳定性或刚度不足,使得房屋产生危险,这样可以采用增加房屋整体的刚度及稳定性。例如柱的长细比太大,梁的挠曲太严重,大偏心受压构件弯曲变形过大,屋架间榫卯结合不牢,使房屋倾斜等应采取加大构件截面的措施,使房屋倾斜等计算方法得当。减小构件的偏心等方法,以提高构件的刚度和稳定性。如房屋因空间支承不当,或支承联结失效,应将支承系统拆换、调整,提高连接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