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交契税、印花税、手续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其中,契税按3%左右交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手续费大概几百元左右;公共维修基金为房价款的2%。
经济适用房可以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两种。其中,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那些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一类经济适用房出售与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其价格也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二类经济适用房则要交一笔计税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政策规定应该为:第一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前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综合地价款:总价款×10%。
2、第二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后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土地收益价款:(出售价格-原购房价格)×70%,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新房、旧房,只要产权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都不再能自由出售,而改为政府回购或由政府选定符合条件的购买人,购房人在购买未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时要慎重。
3、首先必须明确卖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满五年。对于购买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客户应该注意:客户如果购买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出140平米的非普通住宅需缴纳3%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