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什么叫事实抚养关系

来源:汇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1、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也是相关法律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定形成抚养关系: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1、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也是相关法律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定形成抚养关系: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1、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也是相关法律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有: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定形成抚养关系: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