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认定遭遇纠纷,老板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来源:汇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确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明身份的文件、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证言等作为劳动关系凭证。法律分析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拓展延伸老板是否有权否认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程序?在工伤认定程序中,老板并没有直接的权力来否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是由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机构进行的,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老板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但最终的判断权仍在劳动保障部门手中。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老板无法单方面否认,而应履行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因此,劳动关系的确认和工伤认定程序是由专业机构来进行的,老板并没有绝对的权力来否认劳动关系。结语劳动关系的确认和工伤认定程序由专业机构进行,老板无法单方面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若遭遇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可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依据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费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老板无法单方面否认劳动关系,而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比如:事故发生时,目击者的证词证言并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等材料,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2.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需要受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参考凭证包括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法律分析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拓展延伸处理工伤认定纠纷:如何应对老板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在处理工伤认定纠纷时,如果老板否认劳动关系,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纠纷证据等,以证明您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寻求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帮助,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他们可以协助调解和解决纠纷。此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以便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最重要的是,保持沟通和耐心,与老板进行积极对话,寻求解决方案,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结语在工伤认定中,若老板否认劳动关系,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纠纷证据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寻求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帮助,协助解决纠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保持沟通和耐心,与老板积极对话,寻求解决方案。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每个案件独特,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行动。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