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之前参过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需由个人办理停保手续后再由单位续保。停保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参保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其次,个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停保手续后,由单位人事进行申报即可,个人之前缴纳的养老和医疗的费用是可以合并到单位给自己开设的社保账户中的,缴费年限和金额都是可以合并在一起。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社保,其参保对象分为两个大类。第一个大类属于城镇的在岗职工,这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第二大类统称为个人,个人包含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等。作为城镇在岗职工,缴纳社保包函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个人缴纳职工社保,只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于参保的都是职工社会保险,但是由于参保对象不同,所以在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缴费比例,女性退休年龄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单位参保,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社保费用,缴费基数单位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是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需要全额承担社保费用。在退休年龄上,男性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对于女职工区别比较大,单位在岗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性个人缴费退休年龄是55周岁。个人社保和公司社保,在性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城镇职工社保,只是参保对象的区别,所以二者之间是可以互相转换的。比如作为在岗职工,一旦辞职离职以后,可以转为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作为以前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的人员,如果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将个人社保转入公司社保,由公司进行缴纳。所以个人社保要转为公司社保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保如果不转移,除了养老之外的其它险种在缴纳只能重新开始,因为都不能断缴。但是对养老保险没有过多影响,只要养老保险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但是不转移也浪费了之前缴纳的金额和缴费年限,因此建议离职后马上办理保险转移手续。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北京社保转外地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