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房屋是父亲的,父亲去世后子女就成为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父亲的房屋并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变更,房屋拆迁的时候就可以获得拆迁款。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父亲生前如果写过遗嘱明确交代过去世后房屋将由谁继承的话可直接携带遗嘱到当地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后到带公证书到房管所过户即可。2、没有遗嘱则需要父亲的自然继承人即配偶、子女自愿放弃自己对这套房产的继承权3、让所有自认继承人自愿承认你是该遗产的唯一继承人4、签写书面协议,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证处公证。5、携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所过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是父亲的,父亲去世后子女就成为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父亲的房屋并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变更,房屋拆迁的时候就可以获得拆迁款。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根据拆迁政策,拆迁补偿对象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或所有权人。在司法实践中公房的承租权转化为财产权益,在承租人或原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可以作为遗产来予以继承,配偶及子女均有份额。但回迁房不能够随意写名字,因为如果随意改写名字,可能就会导致以后的权益得到无法得到保障,一般是由拆迁安置部门根据当地拆迁政策,与家庭成员达成的拆迁安置协议,确定拆迁补偿及拆迁被安置人口。回迁房一般来说是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后期政府给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如果后期想要改成其他人的名字,我们需要通过过户或者变更的手续,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才能够进行过户。如果想要更名,必须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这时候进行过户或者赠予等等,与一般的房屋就没有任何区别。 【相关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3种观点: 房屋是父亲的,父亲去世后子女就成为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父亲的房屋并对房产证的名字进行变更,房屋拆迁的时候就可以获得拆迁款。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