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老人没有子女,死后财产怎么办

来源:汇意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规定。如果老人有遗嘱,则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如果老人没有儿女且配偶、父母还健在,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如果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则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起诉。

法律分析

1,老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老人无儿女,如果配偶、父母还健在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没有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老人的兄弟姐妹继承老人的遗产。

4,兄弟姐妹之间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因此,遗产继承顺序对于继承权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应该尊重遗嘱和法定继承的规定,确保公平和正义。如果老人没有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由老人的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等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老人没有配偶、父母或兄弟姐妹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老人的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