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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有无仲裁时效

2023-10-02 来源:汇意旅游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其应当适用劳动仲裁时效,而无须再适用诉讼时效。尽管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纠纷均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理论上讲也属于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范围,但不能因此而对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直接适用诉讼时效,毕竟在劳动法作为特别法而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劳动仲裁时效。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即使是在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人民法院也应当就是否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进行审查,而不应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更不能以诉讼时效而否定劳动仲裁时效。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范围,故应适用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

一、劳动仲裁时效是什么

劳动仲裁时效制度,是劳动者在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劳动者便失去法律保护,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对该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劳动仲裁时效的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劳动仲裁的时效的一般原则简单归纳为: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日期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2、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在职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的限制。但是应当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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