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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保全了还能抵押吗

2023-10-04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保全的房产不能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一、房产抵押登记要注意内容有什么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同时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个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应备要件: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第三方担保承诺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价值协议书;

6、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二、我国对于不能办理土地抵押的规定

目前,土地使用权抵押已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经过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受法律保护。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抵押行为,切实保护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2021.1.1生效)等法律法规,现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手续作出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抵押登记不予登记。

1、违法建筑或非法占地;

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权属争议的;

3、未经登记领取土地证书的;

4、依法查封、监管、扣押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以其他方式限制权利的;

5、已依法公告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用地;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抵押、超值抵押、欺骗抵押;

8、土地所有权;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10、用于教育、医疗、市政公共基础建设、公益事业的;

11、列为古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12、其他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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