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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员工不服从加班的方法

来源:汇意旅游网

加班需征得员工同意,拒绝加班可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同意加班需支付加班费。调岗不合理可拒绝上班,要求经济补偿。不加班不属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协商加班,并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属于加班,加班需要取得员工的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的,可以进行协商,员工如果坚持不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如果员工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给员工调岗员工不服从怎么处理

给员工调岗员工不服从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一般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被认定无效。

不加班算不服从工作安排吗

职工不加班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结语

员工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如果员工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应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员工的拒绝加班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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