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量刑情节,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要求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行为人明知其为犯罪分子处于查禁之列,仍然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至于行为人主观上出于何种动机,是出于恻隐之心还是基于亲朋关系等,在此不问。如果不知是犯罪分子,无意透露消息提供便利的,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但是一旦发现是犯罪分子仍然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则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论处。
一、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
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即所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重,如走私犯罪,对之则应以共犯论处,反之就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治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相关刑法条文是:
我国的《刑法》规定,所有国家机关的相关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为犯罪分子提供信息或者包庇掩盖其犯罪行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逸或者避开法律的处罚制裁。那么将根据法律判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如果犯罪情节很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国家机关人员向犯罪情节严重的罪犯进行通风报信,传递信息。
而且传递信息次数较多,或者因为向犯罪分子传递信息或进行包庇,导致完成严重的犯罪后果,这些情况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二、通风报信犯了什么罪
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行为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