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程序

来源:汇意旅游网

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以及特定情况下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人也可以获得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等立功表现也可获得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官在量刑时需考虑这些情节,但需区分法定和酌定减轻处罚,且需遵守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条件。

法律分析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在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节的时候,自然法官量刑处罚也是需要考虑到的。但这里也要注意区分一下,是法定减轻处罚还是酌定减轻处罚,毕竟情况不同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一样。而对于减轻处罚的条件,主要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这点还请大家搞清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不同情况下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判决时,法官需要考虑这些情节,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量刑。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是有区别的,法官在裁量权上也有所不同。同时,减轻处罚的条件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来决定。因此,在处理犯罪案件时,请大家确保对这些情节有清晰的了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