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需要支付过户费的。法律规定,离婚房产的过户费用包括:
1、税类。契税按产价的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的百分之五。关于契税问题,需要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夫妻共有的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双方离婚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有的共有房屋产权归属给一方,这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属于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2、费用类。登记费用80.00元;交易手续费为百分之二;工本费20.00元。但是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各个地区上会有所差别,因此,以上只能作为一个参考,具体的房产过户费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具体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