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注销通常是指房屋权利因为房子或者是土地的消失、土地使用的期限满了、其他权利到期、又或者是权利主体消失等原因进行的一种登记。因此购买房产后必须立即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够确保房产的归属。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