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离职:
1、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离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
3、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
4、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5、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1)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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