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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能够查到老赖名下的房产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查询老赖财产的方法

1、假装交易

假装成客户,通过上门交谈,假借买卖、租赁等,套取老赖的财产线索,例如账户、财产产权信息等。

2、卧底

委派员工到老赖处应聘成为其员工,收集有用信息。

3、跟踪盯梢

跟踪老赖的财务人员,查看其开户银行、关联人或客户。

4、收买

收买老赖员工或其客户、熟人、仇家,获取有价值线索。

5、友军

敌人之敌人就是朋友,老赖炒掉的员工,交恶的原拍档,翻脸的小三等,可以访谈、收买、拉拢等手段,向他们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可以在网上例如招聘广告、劳动争议案件中寻找部分老赖的前员工。

6、特殊人脉

通过平时积累的人脉,取得有关人士的帮助,打探信息。

7、假冒

假冒司法、政府或银行人员,编造故事向老赖套取信息。

8、黑客

侵入网站或他人计算机,或盗取邮箱,真是“富贵险中求”。

9、收购信息

自己或委托it人士,通过qq或某些社交网站,在互联网收购有用信息。

10、悬赏

在报纸刊登公告或老赖所在地张贴告示,公开悬赏。

11、计算机技术

例如“爬虫”等技术,在互联网搜索、下载有用信息。

12、有偿服务

借助某些专业网站,付费要求在某一时段在互联网或某网站的信息汇总中截取涉及老赖的全部信息。

13、私家侦探

对调查有身份证号码的个人信息、老赖的家属构成、老赖的活动轨迹、老赖部分财产线索等有一定用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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