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经营和人员变动等原因决定不再经营修理业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修理厂全部手续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由20_年8月20日起,乙方承接甲方修理厂并继续使用名称:秦皇岛市晨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伍千元人民币整,其中包括电脑,发票打印设备。变更完成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所有证件的变更,提供所需的一切手续,到变更完为止。
四.责任划分:在手续变更之前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经济纠纷,刑事责任,及工商税务等拖欠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与处理,待手续变更完成之后上述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具有法律效益,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