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毕业生。
二、(乙方填写)乙方(已/没有)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或国家公务员。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若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学校视为本协议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工作、落户情况、服务期限、工作条件等情况:
五、(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后,能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住房福利、培训发展情况: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招聘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严重失实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求职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外语等级证书、个人基本情况等)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毕业后未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的。
八、违约方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结束本协议。
九、其他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
(签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