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主持单位):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丙方(项目保证单位):
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 》项目的有效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预期达到目标(请依据被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表”中所列的相关内容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如实填写,包括服务总时数、预期受益人数、预期目标)
二、根据省红十字会评审意见,本项目为
类项目,甲方资助乙方项目经费为___万元,经费拨付至丙方账户,由丙方负责向乙方拨付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经费分配如下:
项目必要宣传品制作费用
项目必要装备、场地租赁费用
志愿者误餐补贴
志愿者
交通补贴
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培训费用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项目的资金支持。
2.根据需要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以及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3.有权利对项目情况及项目执行过程于公示。
4.对项目进行最终评估。若项目评估合格的,甲方视项目完成情况在全省红十字系统内进行推广。若项目评估不合格的,将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通报,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工作职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填写《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并保证所填资料真实、合理。
2.在项目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内容和专家评审意见开展项目。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并提供接受审计的相关凭证。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使用红十字标志。
5.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的评估工作,按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6.必须有专门负责人负责本方人员执行项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适时开展评估,保证乙方按协议和《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实施项目。
2.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负责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
(一)本协议合作期限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各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对协议进行修改,需及时向甲方或丙方书面提出,经甲、丙方组织讨论同意后方有效,并按修改后的协议执行。乙方自行修改无效。
(四)本项目在合作期限内,未出现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时,未经各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两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五、违约责任
(一)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二)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三)此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截留,如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项目,要求乙方全部偿还所拨项目经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一)本项目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是项目执行依据。
(二)本协议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持部门(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证单位(丙方):
(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