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道路施工合同汇编 篇11

2024-07-17 来源:汇意旅游网

  甲方:靖那路面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都安乡过境公路改造工程

  1.2承包范围:沥青砼路面施工及沥青碎石调平层施工、边沟施工、病害处理、沥青粘层、培土路肩、清理场地等。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4质量标准:优良

  1.5工期:工程于20__年6月15日之前完成。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2技术标准:面层为AC—10细粒式沥青砼、厚3cm,沥青采用B级、90号技术要求沥青或质量更好的。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检验评定标准,乙方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甲方现场代表:

  姓名:职务:项目副经理

  3.1.3甲方主要工作:

  3.1.3.1负责提供道路施工工作面;

  3.1.3.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负责人:

  姓名:职务:

  3.2.2乙方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天内,乙方设备进场并开始进行沥青路面的施工,并在开始摊铺沥青路面前提供沥青混凝土的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的相关试验材料。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或以上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5负责由乙方所施工部分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

  四、工程价款

  本工程基采用单价承包本,各工程细目单价如下:

  1、路基工程

  2①清理现场:1.00元/ m;

  ②清理旧路原有土质水沟8.00元/ m;

  ③ M7.5浆砌片石三面光边沟清理淤泥;掘撬和恢复盖板;修复墙体综合价80.00元/ m;④ M7.5浆砌片石三面光边沟(有盖板)180。00元/ m;

  ⑤ M7.5浆砌片石三面光边沟(无盖板)130.00元/ m;

  2⑥培土路肩5。00元/ m。

  2、路面工程

  2①级配碎石10cm厚补强层1。00元/ m/cm;

  2②一油一料封油层6.00元/ m;

  2③厚30mm(AC-10)细粒式沥青碎石8.50元/ m/cm;

  2④沥青粘层2.80元/ m。

  3、桥梁工程

  ①I级钢筋5000.00元/ t;

  3②桥面铺C40钢筋水泥混凝土(10cm)450.00元/ m。

  3、其他

  2拆除砖砼结构物55。00元/ m。

  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并收方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按工程进度付款,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认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期中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

  5.2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结算,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8%,其余2%的个人所得税。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总承包单位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6.3乙方施工时要充分考虑道路车辆通行的影响,必须为道路的畅通通行创造条件。

  七、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

  8.1.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乙方违约:

  8.2.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乙方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息支付。

  九、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靖西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