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XX乡XX村民村(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县政府有关征用土地政策的规定,因油迈乡气象观测站建设的需要,经规划选址定点,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土地座落:
该宗地座落于XX村丫口至打上路口上100米处,地名为。
二、面积和地类:
土地类别为耕地,该宗地内已种植油茶共20株,土地面积为90平方米(折合0.135亩)。
三、补偿费用类别及计算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土地征用参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滩水电站库区投资概算调整补偿兑现标准(府发〔20__〕26号)为13608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20元/株。
1、土地补偿费:元
2、青苗补偿费:元
合计各项补偿费用元,(大写):元整。
四、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自愿放弃以上补偿费用,但由甲方帮其该地块旁边广告牌拆除,在拆除广告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村委会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