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