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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程序

2024-07-01 来源:汇意旅游网

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一、做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呢?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

二、乡镇房屋是否有房产证?

乡镇房屋是否有房产证要看情况:当事人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或者开发商办理销售合同备案的,可以在审查通过后取得房产证;但是果是违章建筑,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收费。6、发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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