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沪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沪返沪。
3、所有已抵沪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4、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6、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查验,对来沪返沪的工作人员、学生等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在来沪返沪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
大学生返乡政策有什么内容?
(一)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二)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应当依法赔偿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的各项损失。而根据以往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数量明显要多于传染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