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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职责

来源:汇意旅游网

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职责

1、组织并落实本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

2、负责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3、及时准确掌握、统计人口自然变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等情况;负责本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搞好流动人口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发放和管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跟踪管理;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4、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发放工作,面向育龄夫妇家庭开展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主的综合服务活动。

5、负责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工作。

6、负责本乡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制度的执行;负责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得发放等工作;负责“生育关怀”、手术后遗症病人扶助制度落后,独生子女伤残补助的发放工作。

7、负责综治部门延伸到乡镇的站、所得考核评估及职责落实情况调查,负责县直部门延伸到乡镇的场(厂、站、所、学校)的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估。

8、负责“再生育证”的调查、资料审核及呈报工作,负责违法生育对象的调查、立案及督促对象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工作,负责政策外怀孕对象终止妊娠手术的落实。

9、负责对付村(居)计生专干的工作指导。

10、促进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队伍的建设,支持乡镇计生协会各项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乡镇计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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