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销售人员的管理,对于销售业绩的激励,对于销售人员的工作态度,都会有奖有罚,以下是相关的公司销售奖罚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 当月销冠发放销售冠军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月度销冠的评选条件有两个:其一,完成个人月度销售定额;其二,当月签约额为部门第一。
2、 当年年度销冠,次年一年升为高级销售代表,每月底薪1400元。
3、 当月小组业绩第一,其销售主管奖励人民币 元。评选条件有两个:其一,完成小组月度销售定额;其二,当月签约额为各组第一。
4、 销售签约额视市场客户为有效,以上奖励的评选中应扣除工程款抵房款、公司关系户及公司员工自购房等特殊情况,以示公正。
第二条 惩罚制度:
1、 销售代表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不足70%,降为试用;
2、 销售代表或试用期人员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不足60%,辞退;
3、 销售代表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年度累计指标的,辞退;
4、 对于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采取经济处罚、降职处理,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