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会”)的管理,加强团学会组织自身建设,体现团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办法。
第常工作表现、月考核结果、学期个人鉴定、民主测评来评定。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由各部门的干事填写测评表,对学生干部的德、识、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结合月考核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并依据考核成绩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予以相应程度的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具体各项考核标准以《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 :考核办法:
1、 团学会委员考核由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团委审核。
2、 各部干事考核由所在部门委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席团审核。
3、 根据考核成绩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事,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个别工作犯有错误,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干部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第九章 部门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商学院学生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共青团工作,履行好团委工作职责,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坚持团学不分家,现以主席团为首的九个部门分别是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宿管纪律部、体育部、文艺部、素拓部和社会实践部,共四十多名团学干部组成,各部并严格按照《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职责》运行。第十章社团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商学院下辖社团包括助困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舞蹈协会、礼仪协会、“三棵树”文学社、天方夜谭营销协会等,所有协会均需参加商学院团学会每周二定期举行的团学例会,迟到、缺席者都按商学院会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考核,团学会根据《ZZ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组织监督各协会开展活动,并对各协会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