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失业金领取条件具体有以下三点:
1、离职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非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不是自己主动辞职,主动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
3、已经办理相关失业登记的手续和失业保险申请领取手续,并且有求职的意愿和要求。
满足以上三点满足即可领取。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实行定期申领制度,每次申领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当失业人员本次申领期满仍未就业,要求继续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在申领有效期满的当月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