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规定》明确了工资协商有7个方面的内容:即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是工资政策的具体体现,它取决于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方式和水平。主要有岗位工资制、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浮动工资制、定额工资制等。工资分配形式是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主要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也有的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作为工资分配方式。职工工资应主要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四个基本要素来确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方式,自主确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企业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职工工资的基本构成、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具体标准、分配原则以及年终奖金、分红等内容进行协商,尤其是经过集体协商确定企业的劳动等级分类并确定各等级工资标准。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是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实际工资的高低程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是某年度职工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工资集体协商一般以年度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为基本内容。奖金是以货币形式对职工所付出的超额劳动的补偿和奖励,如超产奖、节约奖、技术革新奖等。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如高温、井下环境中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补贴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如通讯、交通费补贴等。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应该获得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加班加点工资不低于如下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内容。职工工资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进行支付。职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结算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特殊行业的工资支付形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工会要与企业就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项目以及拖欠支付时给予补偿的标准等内容进行协商。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职工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及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主要包括试用期间、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生产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办法和标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主要指企业停产期间的职工生活费支付办法。企业停产期间应支付职工生活费,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按本人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