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国行政区划规定,地方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四个级别。作为福建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厦门在2011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副省级城市,具有相当于省级单位规格的行政地位。虽然不属于省级行政单位,但是在行政级别上高于地级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副省级城市实行省辖市管理,设立市、区、县三级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