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事故应急预案不只由安全人员来编制,还可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进行编制。
法律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