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学安全管理
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管理,不断推进我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根据七星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七星关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教办字〔201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长春中学关于学校安全管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校园和谐,社会稳定,为七星关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不断推动学校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的有序开展,我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
副组长:熊、马、吴
成员:杨、杨、吴、李、张、丁、樊、张、杨、左、、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
指导相关“三年攻坚行动”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促进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改善安全保障条件,狠抓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有效预防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三年攻坚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第一步:级别评定(20__年4月—20__年4月)区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文件要求,按照《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细则(试行)》(毕发〔2013〕92号文件中附件3,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进行评估。各学校按照《方案》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学校的级别评定。
20__年5月21日—6月15日,学校根据相关《方案》制度,拟写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培训。
20__年6月16日—8月20日,学校以《评估细则》为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自评自查,如实填报《七星关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级别评定申报表》
20__年9月1日—12月20日,区教育局将对各校上报情况
进行抽查复核确定。
(二)第二步:分类整改(20__年1月—8月)
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督办的总体要求,各学校(园)进行分类整改。
1.学校级别评定后,区教育局将对学校评定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为A级和B级的学校,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被评为C级和D级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园)将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审核。
2.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对C级和D级学校上报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督促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学校,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确保整改有效落实。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学校,由当地政府进行黄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申请,按《方案》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复评。
(三)第三步:考核验收(20__年9月—20__年1月)
从20__年9月份开始,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升。
20__年3月—20__年8月,区教育局将按照标准对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五、级别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对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学校安全教育及工作成效五个方面的落实情况,依据《评估细则》组织评定。
A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分以的;
B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80—89分的;
C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79分,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分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评定程序
学校安全管理级别评定工作是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各学校自查自评,各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园)初审分类,教育局复核确认,考核验收程序:
1.学校自查自评: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后,报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复核确认:区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的学校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D级学校的,由区教育局会同本级有关部门现场复核确认,同时将D级的情况报告当地级政府并督促
学校抓好整改工作。
六、责任追究
(一)评为C级学校的,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督促进行整改,取消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适当控制学校招生计划。
(二)评为D级学校的,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黄牌督办,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因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将对学校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把“三年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强化考评验收达标。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三年攻坚行动”不落实、不到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要坚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学校管理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有效开展,学校要密切联系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执法行动,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近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问题,
及时研判解决问题办法,不断推动“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七星关区长春中学
20__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