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校长及班子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学校班子成员各方面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民主监督作用,更好地加强学校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
二、考核对象: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三、考核人员:每次考核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小组,教师代表,统一组织学校干部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见《学校班子成员量化考核表》
五、考核办法:考核采用据实评分和民主测评结合的办法进行。首先,依照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然后组织部分教代会成员及全体党员教师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平均分评定《考核表》最后一项的得分。前后两大部分的合计分数为该同志的最后考评分数。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1、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并且居前两名者为优秀,优先推荐为评先表模、评先晋级的对象;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并且居后两名者将视为基本称职,由学校主要领导与该同志进行戒勉性谈话,并根据具体情况发放行政津贴;其它视为基本称职,享受规定的行政津贴。
2、将考评结果一并归入干部管理档案,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