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