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的是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袭拆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迅枝染亩禅敏病疫区实行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