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均有权利探望子女,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可协商达成探望协议,如协商不成,需向有关法院申请探望令。具体情况应根据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离开父母抚养时,父母有权与之保持亲子关系,并有权探望、问候子女。未成年子女有权与父母保持亲子关系,并有权得到父母的抚养、教育和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由双方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调解家庭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对与子女的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经过人民法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应予以认可并制成民事调解书;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以上是离婚后申请探望子女的法律分析和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