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列是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出现以下情况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