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册商标被注销或者到期满一年的可以再次申请注册,如果是同一个申请人就没有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销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放弃注册商标专用权时,由商标局取消其商标注册的程序。
注销注册商标有两种情况:
(1)商标所有人主动提出注销的申请,并缴回《商标注册证》。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商标所有人不办理续展手续,在宽限期内仍不办理续展,即丧失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由商标局办理注销。注销应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在注销后的一年内,他人一般不能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再行注册。
一、法律对商标撤销的规定有什么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商标注册成功了被无效可以吗
商标注册成功了被无效是可以的,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