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仍可再次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注册信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证据清单。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调解后还能再仲裁吗
1、劳动仲裁调解后还能再仲裁。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双方产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定解决途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仲裁当事人需要递交哪些申请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结语
劳动仲裁调解后,双方仍可再次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合法申请仲裁。因此,劳动仲裁调解并不排除后续再次仲裁的可能性。当事人需要准备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书(如有代理人)、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以及证明材料等。此外,还需提交一份《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