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间借贷的代理词

2024-07-27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纠纷 的代理词由标题、序言、正文和尾部的落款组成。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由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为当事人辩护,陈述当事人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法律客观:

民间借贷一审代理词审判员: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受原告王某的委托、指派李鹰律师担任王某诉张某、李某民间借款纠纷一审诉讼代理人。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严格按照大竹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的要求依法参加了今天的开庭审理。代理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为本案原告进行代理活动。在此之前,为彻底弄清案情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