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暖气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2024-07-31 来源:汇意旅游网

对于暖气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

同时还要注意,暖气是否还是初始开发商交房时提供。如果是业主自行改动过暖气设备的,物业不负责。而且如果业主并未改动暖气的前提下,物业承担自房屋交给业主起初始两个采暖季的供暖保修。超过保修期的,物业不负责任。

也就是说,业主自行装修房屋时,拆改了供暖设备,哪怕你装修完毕后原样恢复的,物业也不再承担维修责任。而且即使物业承担保修,也仅仅是开发商最初时交房开始计算起的两个采暖季之内,超过这个期限的,物业同样不再负责维修,也不承担责任。

一、外墙脱落业主承担责任吗?

(—)现在的商品房都有一定的质保期,一般来说在五年之内。如果工程的质量发生了问题,小区的外墙出现了脱落,那么就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如果发生了伤人的事故,也应该由开发商来赔偿。

(二)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小区的业主都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也缴纳了维修基金,这时候就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个小区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么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三)如果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交维修基金,是一些老旧小区,这时候就应该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如果需要赔偿,赔偿金也应该由所有的住户来平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二、家里地板被水泡了物业有责任吗

一,房屋保质期内的漏水维修。这一般都是由地产商的客户关系部门下属的一个房修组负责,物业一般不插手,最多通报转告一声,两头反馈信息。如果是小的开发公司,那它会委托物业公司直接联系施工单位,但是这个维修责任还是有开发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很多时候使唤不动施工单位,这时候业主需要直接跟地产公司接触,如果拖延太久,对维修不利。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二、房屋保质期外的漏水维修。漏水维修的保质期一般为五年,超过这年限的外墙、门窗渗水,一般来说,需要通过维修资金解决。这同样的也不是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协助业委会共同负责操办动用维修资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成功,动用这个维修资金,需要本单元或本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还要走相当长的流程,一两年后才批的例子,举不胜举,半途而废的例子更多。三、人为原因导致的房屋漏水。比如说立管堵塞,家里出现反水现象,比如家中爆管等,该户室又因长期无人居住未及时发现,导致楼下天花出现渗水污染室内家具物品等现象,如果楼下也是装修后无人居住,那么损失更大。这一类的问题出现,物业公司的责任也只是帮助排除险情,排查原因并拍照取证工作,是不承担维修赔偿责任,维修赔偿责任由漏水的负责方负责。必要的时候,业主以起诉责任者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可以作为证人给予辅助。

显示全文